本站全文检索  
专题频道
互动频道
规划耕保 地籍管理 土地市场 建设用地 土地整理 矿产资源 地质工作 执法监察 测绘管理 征地补偿
网上申报 下载中心 在线访谈 视频点播 局长信箱 信访投诉 国土论坛 国土聊天 邮箱登陆 网站导航
 
综合频道->
您现在的位置:网站首页 > 综合频道 > 业务指南 > 正文

 

 

 

  国有土地供地审批(九县)


 
(一)申报材料
 
1、县政府请示;
 
2、建设用地申请表;
 
3、建设用地批准文件(收回决定);
 
4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;
 
5、用地规划许可证(选址意见书);
 
6、可行性研究报告(立项)批复文件或登记备案表;
 
7、县局证明:无违法占地证明;未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或适易工程建设证明;无压覆矿床证明;
 
8、“两公告一批复”和被征地单位补偿到位的证明(使用原国有土地的不需要);
 
9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(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);
 
10、地价评估报告(划拨地不提供);
 
11、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;
 
12、用地勘测定界图;
 
13、需提交的其它资料;
 
(二)审批程序
 
申请受理——审查审核——报市政府审批
 
(三)承诺时限
 
20个工作日内上报市政府
 
(四)收费标准

 

 
主办:临沂市国土资源局 技术支持:临沂市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 备案序号:鲁ICP备05022611号
Copyright@1999-2006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,未经许可,不得转载或镜像.
建议使用IE5.5以上浏览器,分辨率1024*768,总访问量: